后勤管理处

后勤管理处通过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贯彻意见》

2014年12月21日 08:10  点击:[]

2014-12-21 08:10

 

 

后勤管理处通过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贯彻意见》

 

     2014年10月14日,后勤管理处通过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贯彻意见》,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,做好服务管理工作。全文如下:

    根据烟台大学纪委转发烟台市委《关于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》精神,以及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后勤实际,后勤管理处经研究,特提出如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意见。

一、牢固树立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”、必须常抓不懈的观念,作风建设这根弦永远不能放松。上级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要常学习、常提醒、常遵守,要通过后勤的作风建设,增强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性,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,努力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。

二、后勤管理处所有员工要严格贯彻烟大党发【2013】7号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等一系列文件精神,体察校情,强化服务,排忧解难,加强工作纪律,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,禁止上班期间饮酒(含工作日中午)和网上炒股、购物、聊天、玩游戏、打扑克等,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要严格接待规范和执行差旅费及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,严禁铺张浪费,不搞形式主义,不讲排场,加强“三公”经费管理。

三、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,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前10天向校纪委申报,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控制规模、邀请对象以及礼品礼金等相关规定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办理情况,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,对应报告未报告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要依照相关规定,严肃查处,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后勤管理处所有员工要积极响应上级规定精神,操办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要讲究文明和谐,廉洁自律,严格控制规模,邀请对象一般限于亲属好友范围内,严禁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,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、礼品和馈赠。后勤职工操办生育祝寿、乔迁新居、升迁升学等事宜,应一切从简,邀请对象只限于亲属,不能扩大范围收取礼金礼品等。

后勤单位和职工担负着学校后勤保障重任,更要在作风建设和遵章守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,决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,身在基层无束缚,要积极倡导文明、节约、和谐、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,积极树立烟大后勤的良好风气和形象。

 

后勤管理处

20114年10月14日

 

最后更新于: 2014-12-21 08:22

上一条: 烟台大学少数民族同学欢度古尔邦节 下一条: 我校社区中心服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数字化轨道

关闭

新闻中心
 
服务指南
办公电话

 版权所有 (C)  1909-2010  大学后勤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