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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
修建中心报修及维修流程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7-16
  • 点击量:

2014-12-21  07:50

 

 

修建服务中心报修及维修流程(含维修范围)

 

为确保学校各类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使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环境,特制定如下报修及维修流程。

一、修建服务中心职责范围:

1、负责全校室内上下水、电、木工;室外屋面、道路、路灯、外网线路和供水管网的零星维修工作。(凡属新分房用户、室内水、电、木工需要维修者,应由房产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,否则发生的费用自负)。

2、承担学校中小型外网建设配套工程、校内维修改造工作。

3、负责上下水、电、木瓦的零星报修接待工作。

二、修建服务中心零修范围:

1、承先图书馆、逸夫图书馆、公安处、校医院、综合楼六层、办公楼室内办公室、离退休工作处、后备军官学院和其他校内学校机关办公室。

2、院、系、部和中心二级财务管理划拨自费单位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备课室、教室。

3、本校区家属区(新建4到7楼除外)、单教楼。

三、办公场所及家属区零修报修及维修流程:

修建服务中心设有24小时服务热线6902659(62659),投诉回访电话6885062(65062)。目前报修主要是用户电话报修、用户到修建服务中心报修和其他反馈,逐步增加网上报修服务,更好的为广大教职工服务。

报修流程:

   1、调度、值班员记录与客户商定维修时间并填写《维修单》,注明时间、地点和维修内容。

   2、维修人员根据维修内容带够工具和材料,持《维修单》第一时间到现场维修。

   3、维修人员维修完毕后填写维修单,注明维修结束时间、材料和数量。

   4、由报修单位、用户对维修进行验收、核对维修内容和维修材料、并签名确认。

   5、维修人员将报修人签字确认的《报修单》带回,按序号妥善保存交管理员登记核查。

6、如遇检修耗材用完或无特殊配件时,由维修人员作好解释工作,并及时将情况反馈至中心联系采购,货到安排修理。

7、如果您报修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没有维修,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;或对维修工作、维修质量、服务态度等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可拨打投诉电话6885062(65062)或直接到后勤管理处质量管理科反映。

8、零修超过5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,须由后勤管理处修建服务中心报后勤管理处工程科审批,电话6902611(62611)。

9、根据烟台大学家属区宿舍维修管理办法:

(1)门窗、玻璃、门锁的更换,材料费需用户自负。

(2)卫生洁具(马桶、水箱、面盆、马桶盖)、灯管、灯泡需更换者,材料自负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修建服务中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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