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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新食品安全法,共建文明校园——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开展新《食品安全法》培训

2015年12月03日 00:00  点击:[]

作者:综合科    2015-12-03 00:00

        2015年10月1日起新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开始实施,对食品安全有了新的要求,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了新的标准,新《食品安全法》新增条文50条,对原有70%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,堪称“史上最严”, 特别是习总书记在5月29日政治局会议上对食品安全提出4个最严:“最严谨的标准,最严格的监管,最严厉的处罚,最严肃的问责”,为了更好地让广大食品从业人员学习新食品安全法,保证食品安全,共建文明校园,按照后勤管理处的工作部署,11月3日下午,饮食中心邀请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周社明科长来到我校,在综合楼207教室进行了一次新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培训,校内所有饮食从业人员包括幼儿园、超市有关食品、饮料经营单位或场所人员300余人参加了培训,周科长的课题是新《食品安全法》与餐饮监管,重点讲解新《食品安全法》最严体现的八个亮点,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,严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,尤其是新增条款做了详细讲解,周科长最后提出:要管好食品安全,不仅需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,更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,协同共管。

        通过此次培训,使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提高了对食品安全法规的认识,明确了应认真贯彻落实、严格执行新《食品安全法》,同时也使所有与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更清晰,责任更明确,使大家受益非浅。

最后更新于: 2015-12-24 23:55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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